3)第2章 正 己 (2)_蔡元培论人生·修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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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务。

  人类的进化是由于分工合作,而分工合作之所以能够行得通,是基于商品交易。因此商品交易是有大功于人类社会的。然而假使从事商业交易的人利用货物的精致或粗糙、价值的高昂或低廉而随意囤积居奇或趁机造假,并认为这本不是法律所规定的,然而用商业的道德标准来衡量,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。况且眼下虽然占了小便宜,却一下子失去了今后的信用,那么还是所失去的更多。西方谚语说:“正直,是上乘的策略”。实在是至理名言。

  人与财产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,若不是服从道义、恪守义务的人,很少能不被其诱惑,而在不知不觉间做出违反道义的行为。盗窃的罪行,法律上有明文规定,而社会舆论对此也要求极严格,触犯的人还比较少。至于借贷、托管、商品交易这类行为,却常常有违背信义去占有一时私利的人,这就是现在的社会不能不继续加强进步的方面。凡是应当归属于他人的财物,应该不等他人开口就给予他,而不应得到的财物,即使有人赠予也不能接受,一是必须尊重他人的财产,而不敢侵犯;二是应该恪守自己的义务,而不要亏欠他人。如果人人都这样做,那么社会的福利,难道还可以限量吗?

  选自《中学修身教科书》蔡元培

  名誉

  人类,不仅仅有身体上的需要,还会有精神上的需要。因此,饱暖、富贵,是人人都想要得到的。假如所得到的仅此而已,那么人类又会觉得没有得到满足,这是为什么呢?答案是:没有名誉。

  豹死留皮,人死留名,讲的就是名誉的不朽。人既然有爱惜与重视名誉的心理,那么,不但活着的时候爱惜名誉,也会想着留芳百世,这就是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的地方。而名誉的可贵,即使列举出每个人生前所享受的物质生活来比较,也没有什么能够超过它。因此古往今来忠孝节义的人,常常有舍生取义而名垂千古的,可见它的价值已经崇高到了何种程度!

  在社会之中,之所以彼此尊重生命财产而不敢互相侵犯的原因是什么呢?答案是:这是他人的正当权利。而名誉的获得,或者是因为天分过人,或者是因为不懈奋斗,其获得的难度要超过获得财产,而人对于名誉的爱护程度,有的甚至超过生命。如果有人无端损毁别人的名誉,这与盗人财物、害人生命有什么不同呢?因此,生命、财产、名誉这三者,文明国家的法律都会尽力去保护。只是名誉是无形的,法律的制裁,有时可能会顾及不到,因此爱护重视名誉的义务,就不得不偏重于道德的约束了。

  名誉的敌人有两个:一个是诬陷,另一个是诽谤。这两个都是道德领域的严重罪行。

  诬陷,就是伪造事实,用来污蔑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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