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百二十二章:我是你家小区捡破烂的_罗布泊之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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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于风吹日晒,我长得有点老相,看起来不像44岁。不过没关系,我不是老鼠,但是我像老鼠,城里的人来来往往,没人注意我的。

  我每天蹬着三轮车去你家小区两次:早晨大家上班走了之后,午夜大家睡觉之前。这两个时间,所有垃圾筒都塞得满满的,就像丰收的粮囤,让我满心欢喜。

  我打开那些塑料垃圾袋,小心翻动里面的东西,每次都有新的收获——坏掉的鼠标,撕成几片的照片,带血的卫生巾,废弃的旧杂志……

  天天捡垃圾,没啥乐子,我有时候会感到空虚和寂寞,于是呢,我单方面交上了一个朋友,是的,friend。

  别多心,不是你,是你的一个邻居。

  日久天长,通过他扔的垃圾,我对他的了解越来越深,甚至超过了他的父母。

  通过快递的包装盒,我知道他叫白沙,住在32号楼1单元602,那房子是他租的。我还知道了他的手机号。

  通过拼凑一张破碎的体检表,我知道他1987年11月4日出生,天蝎座,o型血,身高米,体重公斤。听力很好,视力很好,患有鼻炎。

  通过他丢掉的一张x片,我知道他左腿腓骨略微弯曲。

  通过他的餐盒,我知道他喜欢吃肉、香菇和土豆,口味偏咸(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)。主食以米饭为主,从不吃面条。

  通过超市的购物小票,我知道他爱喝酒,不抽烟。基本不吃零食。

  通过atm机的收据,我知道他是工商银行的卡,并且掌握了他的卡号。

  通过修复一只故障u盘,我知道他开黑车拉活儿,每个月的进账够我捡6个月的破烂儿;我知道他喜欢谍战剧,并且疯狂地喜欢女人内裤;我知道他有个女朋友,在蓝天宾馆的客房部当服务员,她和白沙住在同一个小区……

  通过观察他的窗户,我知道他每晚1点多才睡觉。

  通过观察他出入的时间,我知道他总是中午出去,半夜回来。他不爱运动,不爱养花。

  通过他丢掉的一些复印件,我知道他有三张身份证,照片是同一个人,名字却不同,地址也不同。不过经过分析,我认为他真实的户籍应该在昆明……

  他不认识我,我却认识他。

  有时候,我在小区里遇到他,心里不由自主地跟他打招呼:白沙,上班去啊?

  他目不斜视,骑上自行车就走了。

  这天夜里1点多钟,他回来了。我知道今天他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了,早晨,他扔的垃圾里有一张便签,写了备忘。

  他回家的时候,我正在垃圾筒旁拆一只断了腿的椅子,我发现他喝多了,走路摇摇晃晃。我很想上前扶住他,可是他看都不看我,趔趔趄趄就从我旁边走了过去。

  我担心我的朋友找不到家门,于是悄悄跟在了他身后。

  他喝得太多了,刚刚爬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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