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八百八十七章 重视确实是不够_重生之资源大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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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要因素之一!

  由于在地方财政中,司法部门的经费往往只占相当少的份额,检察机关在其中所占的份额就更少。虽然说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多种多样,也有历史遗留的原因,也有地方财政原本就不足,连行政部门都吃不饱,司法部门能够分配到自然就更少。不管是什么原因,地方财政对于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普遍性不足,是不争的事实。

  这使得在相当长的时间里,政法机关不得不想办法进行“创收”,以弥补经费不足的难题。这就出现了检察机关不得不竭力开辟有赃款的案源,地方政府再将检察院上缴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再重新分配给检察院,通常是上缴越多,返还就越多,分配的资金多少取决于上缴的费用多少。一些地方的检察部门甚至于出现了经商和违法办案的现象。

  同样的问题其实在法院系统中也存在,但是秦西省的法院系统在前两年进行了司法经费改革,原本由地方政府负责支付的司法经费,统一都交到省里,再由省里依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拨付,这使得各地的基层法院对于当地财政的依赖性大幅度的下降,法院的负责人在地方领导的面前,腰杆自然也就更直。

  贺军就是希望省里能够效仿法院系统的司法经费改革,让省检察院系统的司法经费来源由地方政府变为省财政。这样就可以大幅度地减少地方政府对检察院系统的影响力,令检察院能够更为独立地不受地方政府干涉地办案。如果说连机关的正常运转费用都没有,检察人员又怎么可能安心地完成本职工作?如果说连办案的经费都没有,又怎么能够有力地打击犯罪?如果说过于依赖地方财政,对于地方上的一些知法犯法的要求又怎么可能大声地说“不”?

  “这个问题你应当和苏书记、李省长他们商榷,我想他们会支持你的。”方明远将手中的报告放在了桌上道。与法院系统相比起来,检察院系统的经费需求要小不少,苏爱军他们肯定会不吝啬那些投入的。

  “我知道,但是我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经费!”贺军沉声道,“检察院系统目前的问题不仅仅是经费过于依赖地方财政,不够独立这些,还有地区差异过大,检察人员收入偏低等问题。我认为,检察系统应当得到财政预算全额予以保障,从而完全实现司法经费与返赃脱钩!”贺军所说的“返赃”指着就是检察院办理那些有赃款的案子后,地方政府根据上缴的赃款多少,按照一定比例返回检察院作为经费的做法。

  “返赃这一做法的负面影响,我想我不必说你心里也很清楚。检察院接手的案子,基本上都是刑事案件,一旦出现错案冤案,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很大。当事人轻则会面临牢狱之灾,重则还会失去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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