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60章 摊丁入亩_大清弊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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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见戴铎从容自若,毫无扭捏之态,颇有大家之弟风范,胤禛不由暗自赞许,微微沉吟,便和煦的说道:“丁银革新,何以会触及缙绅利益,具体又是何章程,可否详细道来,本王愿闻其详。”

  戴铎微微欠身道:“回王爷,人丁、地土是国家财富之根本。我朝赋役制度基本是沿袭前朝,仍然是丁、地分征,有田则有赋,有丁则有役。丁银亦国家惟正之供,与田赋并列,乃朝廷最重要的赋税收入之一。

  丁银的种类,有民丁银、屯丁银、灶丁银、匠班银、盐钞银等,除此之外,另有一些地方性的丁银项目,如军丁银、土军丁银、站丁银、渔丁银等等,种类之多,名目之繁,数不胜数。

  丁银征收则是各省不同,更甚者,一省内各州县也往往不同,民丁、更名丁、屯丁、灶丁等各色人丁又各不同,彼此差异很大,没有统一标准,可说是混乱繁杂无比。

  为保证丁银的征收,朝廷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户籍管理和人丁编审制度。户籍方面,人户以籍为定,凡军、民、驿、灶、医、卜、工、乐诸色人户,皆以原报册籍为定。人丁编审初定三年一次,后改为五年一次,丁增赋亦随之,目的是核实天下丁口,具载版籍,平赋役,清隐匿,别老幼,均差徭。”

  说到这里,戴铎微微顿了下,瞥了胤禛一眼,见他面无表情,一脸冷峻,心下不由颇为忐忑,暗吸了口气,才壮着胆子接着说道:“王爷,丁银征收及与之相关的各种制度,从表面上看,十分严密,但实际上却是一片混乱,可以说从未认真执行过。

  我朝立国七十余年,从未进行大规模地普查户口,“人户以籍为定”、“核实天下丁口,具载版籍”、“平赋役,清隐匿,别老幼,均差徭”等等规定,根本无法实现,五年一次的编审徒具形式,不过以派费为事,丁口之增减、田亩之推收,因无从问也。编审册籍数十年而不一变,亦是寻常事,以至于鬼名累累,空缺纷纷,按册则姓名俱有,点丁则踪迹全无,可说是混乱已极。

  尽管人丁难以核实,朝廷丁银税额却不能短少,于是各地州县只能拿在籍人丁开刀。自承平以来,有司谨守原额,如天经地义之不可移易。鸠形鹄面之人呼天抢地无所告诉,甚则人已亡而不肯删除,子初生而责其当差,沟中之瘠尤是册上之丁,黄口之儿已入追呼之籍,苟无缺额而已,遑恤其他。

  除此之外,更有编审滋扰,私征杂派之祸。每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是各级地方官吏以及经承、里书们发财的大好机会。各种公费也都乘机向民间摊派,有里书里长之费,有州县造册之费,有院司道府吏书纸笔之费,有部册之费,有黄绫纸张解册诸费,悉向里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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